我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7 14:31
本文来源: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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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成都市市管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8〕810 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12月27日零时起,我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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